芦山县公安局芦阳派出所查处一起殴打他人案
芦山县公安局芦阳派出所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“百日行动”中重拳出击,8月12日依法查处一起殴打他人案,行政拘留并处罚款4人,有力震慑违法犯罪,有效净化治安环境。
经查:7月16日凌晨1时许,翁某某、杨某某、徐某酒后在芦阳街道南门大桥桥头,因琐事与张某发生争吵,引发打架,造成张某受伤。后经雅安雅正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张某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为轻微伤。
目前,芦山县公安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之规定,对翁某某、杨某某、徐某、张某4人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。
编辑:张炳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