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芦山公安2025酒驾警示(一)酒驾醉驾使不得!
www.ls.yaanpeace.gov.cn 】 【 2025-05-29 15:58:56 】 【 来源:芦山公安

  开车不喝酒,喝酒不开车


  当是所有交通参与者的共识


  然而总有部分驾驶人


  存侥幸心理以身试法


  殊不知,酒后驾驶机动车


  不仅是对自身安全不负责


  还会危及到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


  现曝光酒醉驾案例


  希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鉴,吸取教训


  自觉抵制、主动劝阻酒驾醉驾行为!


  酒驾案例曝光


  案例一


  2025年05月23日23时许,芦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芦山县芦阳街道平安路开展交通安全整治,徐某某饮酒后驾驶号牌为川T*****普通二轮摩托车被勤民警现场查获。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,徐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2mg/100mL。经系统查询,徐某某驾驶证准驾车型是C1D,徐某某的行为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。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。


  案例二


  2025年05月23日20时许,芦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芦山县思铜路开展交通安全整治,任某某饮酒后驾驶无号牌正三轮载客摩托车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。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,任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1mg/100mL。经系统查询,任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,任某某的行为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,驾驶未按照规定登记、备案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。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。


  案例三


  2025年05月23日20时许,芦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芦山县芦阳街道姜维路开展交通安全整治,凌某某饮酒后驾驶临时号牌普通正三轮摩托车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。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,凌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1mg/100mL。经系统查询,凌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,凌某某的行为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。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。


  案例四


  2025年05月24日01时许,芦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芦山县芦阳街道姜维路开展交通安全整治,李某某饮酒后驾驶号牌为川T*****小型轿车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。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,李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9mg/100mL。经系统查询,李某某驾驶证准驾车型是C1,李某某的行为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。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。


  案例五


  2025年05月24日23时许,芦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芦山县芦阳街道平安路开展交通安全整治,高某某饮酒后驾驶号牌为川T*****小型轿车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。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,高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6mg/100mL。经系统查询,高某某驾驶证准驾车型是C1,高某某的行为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。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。


  案例六


  2025年05月24日00时许,芦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芦山县芦阳街道姜维路开展交通安全整治,黄某酒后驾驶无号牌电动二轮摩托车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。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,黄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3mg/100mL。经系统查询,黄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,黄某的行为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,驾驶未按照规定登记、备案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。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。


  酒驾、醉驾如何处罚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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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郑重提醒:


  芦山公安交警


  查酒驾的力度只!增!不!减!


  @广大驾驶员,


  若要驾车,坚持不喝酒


  若要喝酒,安排好代驾


  贪杯后切莫侥幸冲动做出违法行为


  否则,我们在


  各大路口等的,就是你!!!


编辑:杨妍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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