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在芦山 | 芦山法院:微信群“搬进”法庭 纠纷化解“加速度”
www.ls.yaanpeace.gov.cn 】 【 2024-06-13 10:18:04 】 【 来源:雅安长安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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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近日,芦山法院龙门法庭干警通过多次线上线下沟通调解,将一起邻里健康权纠纷案件实质性化解在“家门口”,成功把纠纷解决在基层、化解在诉前萌芽状态。


  罗某与袁某是邻居,两人因承包地边界问题产生纠纷,4月13日下午双方再次因此发生争执,争执过程中,罗某将袁某推倒在地致其受伤。4月30日,县公安局对罗某作出行政处罚。袁某出院康复后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罗某赔偿其住院医疗费、误工费、交通费等费用共计9000元,并要求罗某赔礼道歉。


  考虑到如果就案办案不仅无法化解矛盾甚至可能激化矛盾,为实质性化解纠纷,促使两家长期和睦共处,龙门法庭收到起诉材料后,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,并走访乡村组进行现场勘查和调查,掌握了两家纠纷的症结和各自诉求。采取“对症下药”,耐心劝导,讲事实讲法理,引导双方互谅互让、以和为贵化解纠纷,由于双方因此积怨太深,都不愿让步,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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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前后思索了几天,法庭杨涛同志转变思路,从双方子女这方面突破入手,尝试通过与双方当事人的子女沟通,通过家人来协助化解纠纷。杨涛同志首先经双方当事人电话联系到他们各自在外工作的女儿,然后添加她们的微信组建了一个调解沟通的微信群,围绕矛盾焦点,从情、理、法角度耐心分析,释法说理。经过三四天的反复沟通,双方女儿形成一个初步调解方案,并向各自家长沟通交流,劝说他们同意调解方案。经过多次协调,纠纷双方逐渐消除了对立情绪,敞开心扉进行调解,最终达成一致协议。杨涛同志趁热打铁,顺势将后期的相关工作一一落实完毕,促使双方履行到位,圆满化解此次健康权纠纷。收到人民法院出具的调解书后,双方握手言和,继续和睦共处。


  俗话说“远亲不如近邻”,邻里关系对家庭和睦、社会和谐至关重要,芦山法院龙门法庭以此次转变调解方式为契机,探索创新调解方式方法,推动社会矛盾纠纷源头治理。


编辑:杨妍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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